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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津县获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“十有县”

 发布时间:2017-12-27 11:15  www.ahmister.com  来源:中国孟津网  编辑:张道禄  浏览字体:【大】 【中】 【小】

  最近,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公布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“十有县”名单的通知》(国土资厅发〔2017〕42号),对在2017年通过验收的284个县(市、区)名单予以公告,孟津县荣列其中。
 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》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,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,国土资源部从2013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“十有县”建设。孟津县结合实际,采取多种措施,于今年10月16日通过了本年度高标准“十有县”的验收,有力地推动了地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实现了10年“零事故,零伤亡,零损失”。
  一是完善机制,确保组织保障到位。坚持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群众参与”的总体思路,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“十有县”领导小组,形成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,由县国土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,交通、发改、民政、水利、气象、广电、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。各镇也纷纷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具体工作中,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,明确汛期重点防范部位,制定应急预案,并实行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包片、县直委局包点制度,有力推动工作落实。
  二是强化责任,确保任务落实到位。县、镇、村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,逐级明确责任目标,形成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加强对责任书签订、排查治理、安全值班、预警防范等工作的监督检查,对不能按要求落实防治措施的,予以通报批评、限期整改,直至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。今年以来,全县各级共签订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》28份,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次,确保防治责任落到实处。
  三是加强宣传,确保防灾意识提升到位。在“6.25”土地日、“4.22”地球日等重大节日,充分利用门户网站、手机报、新闻媒体等,采取专题讲座、发放宣传资料、展出版面、播发宣传标语、送法下乡、发放《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》等方式,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意义、紧急避险、防灾抗灾等知识的宣传,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,使防灾避灾意识明显增强。
  四是防处并重,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到位。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活动,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台账,及时对外公开,认真落实群测群防措施,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,共排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55处,确定镇级责任单位10个、责任领导55名、监测人员55名,并登记联系方式,发放“双卡”,落实监测措施。坚持巡查制度常态化,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巡查,及时掌握包括隐患点在内的各方面情况。气象、广电等部门纷纷做出承诺,及时发布预警预报。今年以来,全县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6次、3600余条,起到了很好的预防效果,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(撰稿:胡元元  审核:韩占波)